根据学校2021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文件要求,成立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、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(具体名单可查看附件)。
公示期自即日始3个工作日,即9月13日—9月15日,对认定小组、评议小组名单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或到学生办公室(勤业楼509)反映。
监督电话:0372-2900388 18803728725
0372-3300368 13598103934
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
2021年9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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